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通知
1、加强组织领导
各学校要成立由书记、校长任双组长的应对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,结合自身实际,优化调整校园疫情防控组织架构,完善领导机构、各工作组人员构成和工作机制,确保应急指挥体系高效运转。
二、完善应急预案
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,及时修订完善校园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,确保科学有序做好应急处置工作。
三、加强医疗救治保障能力
各中小学校、幼儿园要加强卫生室建设,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能力,为有发热等症状师生提供临时留观和应急处置。各学校与属地医院建立稳定对接机制,确保转运诊疗绿色通道畅通。定点医院和学校要明确转运诊疗绿色通道负责同志,做到“点对点”“人对人”顺畅对接。
四、强化监测预警
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晨午晚检、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等制度,做到早发现、早处置。出现症状及时报告,要动态分析学生感染变化趋势,着力提高疾病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。
五、提升健康管理水平
各学校要以多种方式开展日常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,提高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,加强营养饮食、规律作息、适度运动、日常防护等方面的教育引导。要精准掌握老年教职员工、有基础疾病师生、有心理疾病师生、生活困难和有特殊需要师生底数,建立工作台账,落实网格管理,做好健康服务保障。各校要储备两周以上的防疫物资,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。
六、加强心理建设
各校要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,及时化解恐慌、焦虑等负面情绪,防止极端事件发生。
七、加强疫苗接种
继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。对未感染且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接种的人群,按免疫程序尽快完成接种。对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,可在感染3个月后接种1剂次疫苗。
8、进行应急演练
各校要开展应急演练,增强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意识,提高暴发疫情应对处置的技术水平。
9、强化督导检查
各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落实情况自查工作,同步做好应对准备工作的自我评估与检查,明确整改任务,按时保质完成。